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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手房的骗局:中介伪造证件转卖动迁房 700万赃款挥霍一空

发表于2018-04-04

在上海一家企业工作的秦先生为了给妻子和刚刚出生的孩子改善居住环境,在房产中介杨某的帮助下,买下了位于宝山区菊太路的一套二手房。五十几平的房子,还不到一百万。秦先生觉得很满意,就在杨某的帮助下贷了款,还去房产交易中心办了手续。



整个过程都十分顺利,杨某不仅在业界好口碑而且 “路路通”,杨某凡是亲力亲为,秦先生在人满为患的交易中心根本不需要排队,去银行贷款也很容易。但受过高等教育的秦先生的还是上网研究了购买二手房的流程,随后,他又亲自去房产交易中心拉一份产调。这下,他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所谓的房产交易凭证,根本就是杨某自己打印的。



秦先生到公安报案后,其他的受害人也陆续来到了公安机关。


胡先生,是一家废品回收站的员工。他听说杨某有办法买到便宜的动迁房,就把十年的存款给了杨某。杨某告诉胡先生,动迁安置房要三年后才可以过户,胡先生要先付五十五万元,等产证下来付十万,过户完成后再付十万,总共七十五万元。


除了胡先生,还有一对新婚的小夫妻,也问杨某买了动迁房。杨某同样是帮他们买到了一套便宜的动迁房,两室一厅的房子,七十多平方,总价九十万元。他们不但拿到了房子的钥匙,还装修并搬了进去,成了女方的婚房。


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他们发现,杨某用同样的手段进行了九次交易,涉及八套房产,涉案金额高达690余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杨某所带来了房东,其实是他的母亲、妹妹和朋友。真实的房东,把房子钥匙交给杨某用于出租,但却被他伪造了房产证等证件,用于虚假出售。


动迁安置房是二手房中比较特殊的一类。检察官向我们介绍,法律上对这类房产有政策规定,限制了交易的年限须满三年。杨某作为从业人员,对这些政策非常了解,他很清楚这样的房产不是立刻进入房产交易环节,所以被害人就不容易在买房过程中发现房产的真实的归属。


司法机关认为,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合同诈骗罪,而且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移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参与本案的杨某的母亲、妹妹和朋友,也都已经被司法机关起诉。


发表于2018-04-04
曾经蔚蓝,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二手房的骗局:中介伪造证件转卖动迁房 700万赃款挥霍一空”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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