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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市去库存的第一步,从公积金开始

发表于2015-11-27

公积金越来越有用啦!!别傻傻存着不用哈~


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小编仔细瞅了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哦!and 修订送审稿首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


这么说,此次的《修订送审稿》中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覆盖了住房消费的全链条呢。


还有一条特别值得注意!

 

除了放宽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修订送审稿》还明确将增强公积金的资金流动性。这是怎么说?请看条例。


《修订送审稿》第三十条中,对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做了界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成本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这力度挺大哦!

而且 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以及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嘿嘿,小编觉得,这不是打通了住房公积金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吗?这样子的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从资本市场源源不断发行债券等获得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把募集来的资金再贷款给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住房,也可以用来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捏?你们肿么看??

发表于2015-11-30

每天发这些干料,看多了也寡得很啊

发表于2016-02-26

可以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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