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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未成年买房利弊共存?

发表于2017-10-17
标签:利弊 未成年买房 

有人问,家长可以以未成年的孩子的名义为其置业吗?答案当然是可以的,只不过在房产交易的过程中会因为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缘故,需要监护人出示相关证明或者出席签约现场而已。但是,小编要告诉大家的是,未成年买房利弊共存,了解清楚以下6点再行动也不迟。


1、减少过户税费


如果是父母的财产,以后免不了要过户给子女,即使是父母给孩子,也是要根据房屋交易的规则来缴纳一笔费用。如果直接将房屋放在孩子的名下,这样就省去了以后过户的一些手续和费用,还省去了缴纳遗产税的麻烦。一般来说,父母将房子赠与给子女是要缴纳3%的契税的,这笔钱的额度也是不容小觑的。


2、家长离婚,避免分割到孩子的房产,真正的为孩子作保障


家长为未成年的子女购置房产本意就是为了孩子的未来留下一份保障。如果在购置房产以后,家长因为某种原因而离婚,遇到财产分割的情况时,属于子女的房产便不在夫妻共同财产之列,法院也无权处置属于子女的房产,未成年子女的房子也可“幸免于难”,免遭分割。真正实现当初购置这套房屋的目的。


发表于2017-10-17

5、父母无权处置房屋


为未成年子女购房,虽然要由父母出面,但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却不能随意处置该房屋,包括交易,抵押等,这些行为都要取得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才可。在进行交易的时候,还要出示声明书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签名。否则,一旦出现纠纷,一切交易就会被法院判为无效,与交易方可能会因此产生矛盾。


6、未成年人处置房屋时也要获取父母的同意


家长为未成年子女购房这件事其实是一个双向束缚的过程,对父母和子女双方都是利弊共存的。对父母而言,优点在于,鉴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足,未成年人本身和未成年人的房子都处于家长的监护之下。如果未成年人想要私自对房屋进行二次交易,需要得到监护人,即其父母的同意或者说是代办才可,私自交易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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