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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税“狼来了”?NO!这些税收相关细节需要关注~

发表于2016-07-25
标签: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 居住面积 房地产税法 房地产税 

一直都在说房产税来了,房地产税来了,说的多了大家就有一种“狼来了”的感觉,总觉得即使房地产税要出来也不会很快。但是今日又有传言说房地产房地产税法草案有望2017年露面,小编已经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了。


不过不管是不是真的,关注一下是不会有错的。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他在7月23日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税收别研讨会上称,遗憾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改革还没推出来,原因是信息收集能力弱,而且涉及利益调整而受到阻碍。“会义无反顾去做。”


接着小编也了解到,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草案仍在起草过程中,困难重重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房地产税法由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研究,调整后的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类的立法项目。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刘修文说,待草案比较成熟,并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后,适时提请全国常委会审议。


类立法项目主要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排在立法草案的“阵营”。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房地产税快的话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任期内通过。


这样一看,房地产税是真的要来了!再也不是“狼来了”的故事,所以大家要准备好迎接房地产税。


迎接房地产税,首先要了解房地产税,要关注房地产税的细节


与房产税不同的是,未来房地产税将是一个全新的税制,其中之一可能就是未来房地产税不只是针对房屋本身征税,而是将房屋和土地合二为一来征税。


房地产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免征额和对象等都是市场关注的焦点问题。


现行的房产税征收范围只在城镇地区,并不包括农村,除了上海、重庆两地试点地区外,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房屋,不包括个人住房。未来房地产税是否会突破上述限制,针对的房地产存量价值征收房地产税?


税收建议:房地产税作为一个地方税种,其征税范围理应由地方来确定。各地差异很大,房地产税即使在全国层面立法,也不能完全无视巨大而复杂的地区差异,因而较为妥当的处理方式就是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在公正规范的决策模式下自行决定征税范围,而不是强求全国统一。


房地产税税率如何确定,也是大众为关心的一大问题。目前上海房产税实行0.4%~0.6%的差别化税率,重庆房产税为0.5%~1.2%。


目前多数认为,房地产税开征后应该设计免征范围,只针对超出个人基本住房需求以上的部分才能征税。


关于免征范围,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类观点支持标准按人均居住面积,比如上海试点房产税按照人均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另一类观点认为标准应按照房屋价值确定免征额,因为不同地区相同居住面积的价值可能相差很大,按照人均居住面积,就会有利于高价房主而不利于低价房主。



发表于2016-07-25

你猜房地产税会不会“难产”?

发表于2016-07-25

我觉得可以好好研究一下的部分,如果是自己住我觉得不应该收税,本来买房就很艰难,还要再交税,这是不要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活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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