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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取消住房公积金在绵阳行得通吗?

发表于2016-10-08
标签:北京 企业 公积金 公积金使用 住房公积金 

最近一则“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专家建议在网上炸开了锅。专家们认为住房公积金违反设立的初衷,主要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加大了百姓的收入差距,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负担。更有数据显示,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这就相当于:100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中,只有1.5个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这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综合种种,建议取消公积金制度。

发表于2016-10-08

这种说法看起来非常合理。既然没达到让所有老百姓有房可住,减轻经济负担的目的,取消也无可厚非。就咱们绵阳市民从事单位性质来看,政府、医院、学校、长虹、九洲等大型国企的职工都有公积金,实力强大的民企也会为员工购买,除开这些,剩下实力差的民营企业也就寥寥无几,据不完全统计,购买公积金的市民比例占50%以上,这部分市民几乎都会选择在绵阳这座宜居城市定居购房,所以对于绵阳市民来说公积金的用处非常大,可如果真取消,在绵阳能不能行得通?

发表于2016-10-08

取消公积金带来最直观的效果是工资现金增加,但公司部分将取消缴纳。按照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公司与个人相同,假如在绵阳生活的你每月存缴150元公积金,公司同样存缴150元,取消后工资现金将增加150元,税收会多缴一笔,公司部分12个月下来则节约1800元,10年18000元,30年则有5万4,企业直接省去5万4,负担减轻,而对有买房计划的市民来说,还贷压力相应加大,用商业贷款,利率较高。

发表于2016-10-08

其次,对于个人和公司已缴存的公积金来说,有条例法律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果真要取消住房公积金,将涉及到修法。专家建议,个人缴纳部分为职工个人财产,不动,今后可研究将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以充公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中。社会保险的增加对市民生活能减轻一部分负担,但在房贷的压力上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房贷最直观还是以现金方式出现。

就这两点来看,公积金的取消所带来的影响,对个人来说弊端较多,企业单位减轻压力,追究其根本,国家是要让老百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从而达到去库存的目的,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引用广大网友的话:不论企业缴不缴公积金,也不论房价能否负担得起,广大劳动者对住房的需求都是刚性的。不能轻言废除,同时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一笔资金,还是一个庞大体系,如果真要达到百姓安居乐业,更应当将公积金制度强化、完善,尽量惠泽到每位老百姓,而不仅仅是高、中端人群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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