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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搜房社区基本法

发表于2007-08-17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区用户 
第三章 管理员及版主
第四章 道德规范
第五章 言论禁止
第六章 广告与商业行为
第七章 处罚规则
第八章 版权声明
第九章 附则
发表于2007-08-17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社区命名为"搜房社区";
    第2条 本社区所有权、经营权均属搜房控股有限公司;
    第3条 本社区的重大通告、决策,均以网站首页、社区首页的正式公告为准;
发表于2007-08-17
第三章 管理员及版主
    第12条 搜房社区管理员由网站正式全职员工担任,也称作总版主; 

    第13条 版主是从网友中产生,经过身份及资料验证,管理具体(楼盘)论坛的优秀社区
成员;
    第14条 社区管理员及版主有权编辑、保留和删除其管辖范围内的任意内容;版主自觉
自愿参与社区管理,任期不限,但是不得恶意删贴或随意修改别人文章;凡多次管理失误,
或长时间不履行职责的版主,社区有权随时调整撤换;
    第15条 管理员(总版主)行使本社区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和权力,代表搜房社区官方立
场;除管理员(总版主)之外的一切版主及网友言论,均与本社区无关;
发表于2007-09-27
写了这么,辛苦了.
发表于2007-10-3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拥护!!!
发表于2007-11-03
发表于2008-02-18
哈哈!这个基本法可要好好学习啊.
发表于2008-08-22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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