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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4种二手房合同竟然无效?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发表于2019-01-23

许多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时,都曾吃过大亏。那么,买二手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呢?小编要说的是,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请远离这4种情况,同时签合同要看清楚合同中是否有这些内容!



一、哪些二手房合同不能签?


1、阴阳合同不能签


由于二手房交易税费较高,为了少缴税,不少购房者都会签订阴阳合同。但是阴阳合同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卖方违约了,你可就难以维权了。所以,不要为了那点小利而签订阴阳合同。


2、房子有产权问题合同不能签


购房者最好先确定房子产权是否有问题,就比如房子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又或者房子是否存在多位共有人,如果房子产权存在这些问题,那么即便签了购房合同,那也是无效的。


3、未成年人卖的房子


很多父母都会为未成年子女买房,以此来节省过户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房子,在进行交易时,只能由其监护人代为操作,且所的收益只能用于未成年,如果监护人将购房款挪为他用,否则即便签订合同,法院也会判为无效合同。


4、未正常签订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如果有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那么即便签订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大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要好好与卖方协商。


二、买二手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约定违约金


为了避免二手房交易出现违约的情况,买卖双方可以适当的规定违约金的赔付,而绝大多数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会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的时间没有明确的具体款项来规定,这会导致违约方能够依据这些来拖延支付的时间,这会使得条款包括了执行和约束力都会形同虚设。


2、费用支出要明确


如果购房者买卖二手房要分期付款或者要通过贷款的方式买房,那么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和支付金额以及支付时间。另外,在房屋交接过郑重一定要标注好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好年月日。


3、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合同通常都是会由这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合同正文,另一部分是补充协议,在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款中不明确,或者需要进一步约定时,就要在原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后面的空白行或者在合同后面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把意思写明白,会减少在后续交易的阶段中因为条款的意思含混而造成不便和麻烦。


4、约定房子过户时间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写明这一点具体的过户时间,卖方就会就这这一点而延后交房。在合同中明确好这一条后,如果在购房者发现卖方出现逾期现象后,可以依照实际情况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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